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天津市塘沽区、汉沽区、大港区,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,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。
塘沽位于我国京津城市和环渤海城市带的交汇点,地处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心地带。全区总面积859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45万。塘沽区位于天津市东部,是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心区,地理坐标为北纬38°44′~39°13′,东经117°30′~117°46′。区境东濒渤海,西邻东丽、津南二区,南接大港区,北抵汉沽区与宁河县,
塘沽成陆距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。宋庆历八年(公元1048年),黄河曾3次改道北移,在天津附近入海。黄河"一石水而六斗泥",具有惊人的造陆能力,"浊水所经,即为平陆"。至南宋建炎二年(公元1128年),塘沽陆地逐步形成。反映海岸线几次东移的贝壳堤,就是塘沽地域成陆的佐证。塘沽成陆后,渐渐地有人来此以煮盐、捕鱼为业,逐步形成村落。元朝开海上漕运,元政府驻军屯防漕运,人丁日繁。明成祖朱棣定都大都(今北京市)以后,向这里移民形成高潮,大沽、北塘成为较大村镇。清末,大沽设协台衙门,塘沽设同知衙门。解放前,塘沽从未独立建置,海河两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。至解放前夕,海河南岸录属天津县,海河北岸录属宁河县。解放后,两岸合并,设天津市塘大区(塘沽、大沽),1952年2月改称塘沽区。